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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35G/2026-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1-13
名称: 公告(东莞市爱力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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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东莞市爱力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催告)

发布日期:2026-01-13  浏览次数:-



东莞市爱力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2L0B

本机关于20251229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朗)应急执行催告〔20257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朗)应急执行催告〔20257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5626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东朗)应急罚〔202535]尚未履行,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立即履行以下行政决定: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本金人民币170000元(壹拾柒万元),加处罚款人民币170000元(壹拾柒万元,(东朗)应急加罚〔20259号),违法所得人民币35566元(叁万伍仟伍佰陆拾陆元),合计人民币375566元(叁拾柒万伍仟伍佰陆拾陆元),缴纳至指定银行的东莞市财政罚款专账。如你(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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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朗)应急执行催告〔2025〕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