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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办函〔2022〕12号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东城街道“2·21”人行天桥坍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施挂牌督办的函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2-02-28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城街道安委会:

  2022年2月21日15时10分许,位于东城街道世博广场 B 栋与 G 栋相连的人行天桥发生坍塌,无人员伤亡。为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街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七个立即”工作要求,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未落实而导致的事故,要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监管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以罚代刑。在事故发生7日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安委办。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后,本挂牌督办自行解除。

  专此函达。

  


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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