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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办函〔2021〕53号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樟木头镇“7·4”一般坍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施挂牌督办的函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1-07-06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樟木头镇安委会:

  2021年7月4日上午8时50分许,位于你镇自来水厂旁原双泰龙家具城装修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当前,正值迎“七一”防控事故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关于切实加强“七一”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21〕122号)文件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七个立即”工作要求,尽快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你镇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镇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后,本挂牌督办自行解除。

  专此函达。

 

 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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