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横沥镇安委会:
2020年3月6日下午1 时45分许,横沥镇水边村一民房建筑在施工期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你镇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镇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后,本挂牌督办自行解除。
专此函达。
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