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9日0时许,在东莞市横沥镇长田工业区博恩厂路段,金国柱上车驾驶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KW2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起步时,碾压到于2019年6月8日23时57分钻入车底的骆笑笑,造成骆笑笑当场死亡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9年6月11日成立了由横沥镇党委委员兼横沥公安分局局长刘润林为组长,镇应急管理分局、镇交警大队、镇公安分局、镇监察室、镇交通分局、镇总工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横沥镇“6.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调查组邀请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肇事车辆情况
1.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厂牌型号:东风牌DFH4250A4,车辆使用性质:货运,车辆识别代码号:LGAG4DY3024626,发动机号:H2021373,登记注册日期:2017年8月7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8月31日。所有人:深圳市盛鑫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金石路石一村50号,实际支配人章锦林(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泉山口村五组33号),粤BGP975号车辆是由章锦林出资购买,于2017年7月入户挂靠在深圳市盛鑫达物流有限公司,没有签订挂靠协议。车辆安装有车载GPS监控系统,事发时车载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经查,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近三年有27宗交通违法,均已处理,近三年无事故记录。
2.粤BKW2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厂牌型号:中集SZJ9471TJZP,车辆识别代码号:LJRP1239341006188,登记注册日期:2004年11月5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0日。所有人:深圳市华远货运有限公司,车辆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盐田三村新围115号204,实际支配人章锦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牵引车准牵引质量40000kg,半挂车核载39000kg,实际车辆总重28250kg。
事故发生时该车从广州从化市明珠工业区的一工厂运输工厂的设备及物件前往东莞市横沥镇长田工业区。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保单号:PDZA201844030000284973,商业险保单号:PDDA201844030000289028,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为100万元。经查,粤BKW2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近三年有3宗交通违法,均已处理,近三年无事故记录
(二)肇事驾驶员情况
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金国柱,男,汉族,1979年9月19日出生,住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新疆路61号2栋3单元302室,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初次领驾驶证日期:1998年6月25日,有效期至2026年6月25日,准驾车型:A2,符合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条件。2013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证件为4203030020013000471,从业资格类别为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证件有效期到2019年10月09日。经查,近三年共有26宗交通违法,均已处理,近三年内无交通事故记录。经交警部门抽取金国柱血液样本送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得到如下鉴定结论:金国柱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0.00mg/100mL,未酒后驾驶。经交警部门对金国柱的尿样进行检验,得到如下鉴定意见:金国柱的尿液样品中未检出毒品成份。金国柱是肇事车辆实际控制人章锦林于2019年2月份聘请的,并与其签订了聘请合同,工资是按提成计算,每月的纯利润章锦林占60%,金国柱占40%。
(三)车辆检验检测情况
交警部门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BKW2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进行技术检验,检验结果为:受检的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及照明、信号装置功能有效;粤BKW2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制动系统及照明、信号装置功能有效。
(四)事故现场情况
1.天气情况。事发地点2019年6月9日00时04分为晴天,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清晰,能见度良好。
2.道路情况。事故路段为普通道路,呈南北走向,混合道路,水泥路面,路宽1400CM。
3.车辆痕迹。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右侧第一轴、第二轴轮子有碾压痕迹。
(五)货物源头情况
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BKW2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广州从化市明珠工业区的一工厂运输工厂的设备及物件前往东莞市横沥镇长田工业区的立爱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六)相关单位情况
1.深圳市盛鑫达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金石路石一村5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731066977,法定代表人李伟,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04月25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该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在深圳市道路运输委员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码为:粤交运管许可深字440300166190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有效期至2021年06月28日。
2.深圳市华远货运有限公司,车辆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盐田三村新围115号20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43203095C,法定代表人雷双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9月16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该公司于2019年05月20日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码为:粤交运管许可深字440300059060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有效期至2023年05月19日。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9年6月8日,章锦林通过网络平台(货车帮)接到订单。从广州从化装运一批家具、机器等货物送到东莞横沥长田工业区的立爱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安排司机金国柱负责运送,运费是一千六百元,卸货完毕后厂里结算。当车辆途经东莞市横沥镇长田工业区博恩厂路段时,金国柱觉得肚子饿了,就把车辆停靠路边去了附近烧烤店吃饭,吃了大约20分钟,于2019年6月9日00时04分,金国柱在未绕行车辆一周查看车辆周围状况的情况下直接上车,驾驶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KW2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起步时,碾压到钻入车底的骆笑笑(事故发生后经视频监控才发现骆笑笑于2019年6月8日23时57分钻入车底,不清楚骆笑笑钻入车底的原因),造成骆笑笑当场死亡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处置情况
6月9日0时22分,横沥交警大队值班室接群众报警,称在东莞市横沥镇长田工业区长田百货路段,一辆粤BGP975大货车碰倒行人,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接报后,值班室立即通知值班大队领导黎脱盛副大队长、吴暖强中队长、机动中队民警柯贤元、方德芳以及数名协管员、事故值班民警出警处置并通知横沥人民医院和横沥消防赶赴现场。0时43分,横沥交警大队出警人员到达现场。事故值班民警李思源、王荣生到达现场后,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各项工作,经横沥医院工作人员证实骆笑笑已当场死亡。当日1时15分,事故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交警部门暂扣肇事车辆2辆。
(三)应急处置评估意见
经评估,事故发生后,事故救援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有序,对该路段车流做好疏导,事故应急处置到位,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事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四)善后处理情况
目前死者骆笑笑的尸体已于2019年7月11日火化。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死伤者家属解释安抚工作,事故善后维稳工作有序开展。死伤者家属情绪平稳,暂未出现过激言行。
三、事故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死者,骆笑笑,女,汉族,1991年5月26日出生,住址:河南省汝州市庙下乡程小寨村2组,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经法医检验,证实骆笑笑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因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暂时无法统计。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金国柱上车驾驶前未绕行车辆一周查看车辆周围状况直接上车启动车辆起步的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死者骆笑笑无故钻进车底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二)间接原因
金国柱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此事故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东莞市横沥镇“6·9”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五、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深圳市盛鑫达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该公司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名,安全管理员姓名梁超,该公司名下共有16台重型半挂牵引车,均已安装GPS,经调查,该公司名下其中8台重型半挂牵引车为挂靠形式运营,车辆所有人与公司没有签订挂靠合同,没有收取任何挂靠费用,该公司没有为挂靠车辆提供服务,挂靠车辆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该公司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安全生产责任人,每月对公司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未能提供所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以及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该公司对新入职从业人员司机未进行岗前培训及每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该公司已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由安全生产责任人梁超负责在手机平台上监看,没有固定专职监控人员,监控时间也是随机抽查,没有做好相关监控记录;该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用账户、使用制度及台账(普通货运公司按照公司年度实际营业总收入1%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未建立事故处理台账;未落实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培训、会议记录未能提供相关图片信息;深圳市盛鑫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梁超,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没有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
2、深圳市华远货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该公司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名,安全管理员姓名张应文、雷双凤、杨波、汤和平,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主要由张应文负责。该公司名下共有10台车辆,其中有1台重型半挂牵引车,已安装GPS,其它的9台为半挂车,4台为重型集装箱半挂车,4台为重型平板半挂车,所有车辆均已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该公司名下其中10台车辆均为挂靠形式运营,车辆所有人与公司签订挂靠合同(其中涉案车辆粤BKW2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实际支配人为章锦林,同时,章锦林与深圳市华远货运有限公司在2014年3月20日签订挂靠合同),牵引车一般收取每年约5000元挂靠费用,半挂车收取每年约1500元挂靠费用。该公司没有为挂靠车辆提供服务,挂靠车辆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该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安全生产责任人,每月对公司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以及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该公司已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由安全生产责任人张应文负责在手机平台上监看;该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用账户、使用制度及台账(普通货运公司按照公司年度实际营业总收入1%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已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台账;深圳市华远货运有限公司,已基本履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深圳市盛鑫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张应文,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已基本履行好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横沥分局。
2019年以来横沥交通运输分局牵头,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组建联合执法工作小组,落实车辆超限超载路面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53宗,其中货运违章案件14宗、客运违章案件15宗,其他类型案件24宗,罚款金额24.48万元,有效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确保我镇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4、横沥交警大队
横沥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交管局和市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工作一系列部署安排的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点时节适当增加整治频次,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积极组织交通事故预防宣教活动,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经统计,2019年以来,横沥交警大队共检查车辆39826多辆次,查处违法车辆741辆次,查处摩托车984辆,违规处罚11211宗。
六、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刑事拘留1人
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金国柱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6月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6月24日,交警部门出具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无异议。因金国柱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国柱的行为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因此,6月25日,经市公安局批准,交警部门释放了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的肇事车辆驾驶人金国柱。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个人及单位
1、深圳市盛鑫达物流有限公司,经过对此事故的深度调查、深圳市盛鑫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该公司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盛鑫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梁超,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没有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建议由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该公司及主要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理。
2、深圳市华远货运有限公司,该公司名下其中10台车辆均为挂靠形式运营,该公司是否涉嫌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建议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3、金国柱,涉案司机粤BGP9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金国柱,缺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上车驾驶前未绕行车辆一周查看车辆周围状况造成此事故发生。建议由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员金国柱普通货运从业资格重新考核,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其他建议
在本次事故中,与事故相关的民事法律争议,建议当事人通过民事法律途径处理。
七、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
东莞市横沥镇交通运输分局、公安交警等各有关部门应当吸取此次事故的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坚决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一)加强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管控,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查管控,针对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密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加强客、货运站场、源头单位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开展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加强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及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经常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予以处罚,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教育,对罔顾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或者落实不到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多部门联合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企业落实停业整顿等措施,直至有效消除所有安全隐患后才允许恢复运营。
(三)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双微平台、电视、报纸、网站等宣传渠道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运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加强辖区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