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汛期相关文件落实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安全监管分局:
近期我市经历持续性暴雨降水过程,并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对我市各项安全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曾先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和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加强应对工作,徐建华书记、袁宝成市长等市委市政府领导亦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防汛防风、防地质灾害工作。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暴雨、大风、强降水、雷电等恶劣天气还将持续一段时间,防灾抗灾形势依旧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和防止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防汛防风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部门职能一并抓好落实。
一、严格隐患排查和整改。特别要加强各类自然灾害隐患点周边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简易厂房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二、完善险情应急机制。要密切关注各渠道接受的自然灾害险情信息,提前落实应对办法和人员,确保迅速、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化解辖区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险情和事故。
三、加强应急值班管理。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做到及时、有效掌握各类自然灾害信息和工作指示,迅速传达、迅速响应、迅速落实。
附件: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的通知(东防电〔2014〕10号);
2、关于迅速做好救灾复产工作的通知(东防电〔2014〕9号);
3、关于贯彻落实邓海光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防电〔2014〕26号);
4、广东省三防指挥部关于转发国家防汛防旱总指挥部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防电〔2014〕27号)。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