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方式:0769-2330867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发布3条、通知公告发布197条、新闻动态发布118条、事故调查报告发布172条等。全网站总浏览次数233.2万次,网站总浏览人数107.5万人;共发布微信推文1141篇,订阅数415.5万。同时,围绕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解读信息5条,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答复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同时,加强对历史信息的清理和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优化升级政府网站板块,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提高网站的易用性和便捷性。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不足
部分信息缺乏深入解读与分析,未能完全契合公众对信息全面了解的需求。于新兴领域及热点问题方面,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针对性有待提升。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
虽已运用多种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呈现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为主,缺乏生动性与吸引力,在借助新媒体技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六、改进措施
(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针对重要政策文件和热点问题,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解读。进一步增加案例分析、数据图表等内容,以提高信息的可读性与实用性。实时关注社会热点及公众需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制作更多图文并茂、短视频、动漫等形式的信息产品,丰富信息呈现形式,提升信息传播效果。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视情况通过在线直播、在线访谈等方式,解答公众疑问,增强公众参与度。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