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分享到: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1-17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方式:0769-2330867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发布3条、通知公告发布197条、新闻动态发布118条、事故调查报告发布172条等。全网站总浏览次数233.2万次,网站总浏览人数107.5万人;共发布微信推文1141篇,订阅数415.5万。同时,围绕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解读信息5条,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答复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同时,加强对历史信息的清理和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优化升级政府网站板块,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提高网站的易用性和便捷性。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6

行政强制

18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

  (一)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不足

  部分信息缺乏深入解读与分析,未能完全契合公众对信息全面了解的需求。于新兴领域及热点问题方面,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针对性有待提升。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

  虽已运用多种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呈现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为主,缺乏生动性与吸引力,在借助新媒体技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六、改进措施

  (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针对重要政策文件和热点问题,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解读。进一步增加案例分析、数据图表等内容,以提高信息的可读性与实用性。实时关注社会热点及公众需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制作更多图文并茂、短视频、动漫等形式的信息产品,丰富信息呈现形式,提升信息传播效果。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视情况通过在线直播、在线访谈等方式,解答公众疑问,增强公众参与度。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  联系电话:0769-22229800
公安备案号:4419000200394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0  ICP证号:粤ICP备1101275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