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方式:0769-2330867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主动公开,不断提质增量。2023年度,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2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发布516条,政务动态信息发布422条,概况类信息更新量4条。包括规范性文件发布1条、通知公告发布168条、新闻动态发布422条、事故调查报告发布100条等。全网站总浏览次数233.2万次,网站总浏览人数191.2万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03条,订阅数382.1万个。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有效利企便民。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答复流程,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了科室间的沟通协调,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到精准应答、友好服务。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强化培训教育,增强业务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府办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开内容。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信息进行分类细化,使栏目内容更加清晰合理,便捷公民查询。2023年,我局印发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努力做好制度建设等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单一;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
六、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策解读的内容、形式。对政策解读发布按照“谁制作谁解读”的原则,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公开解读信息。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制度促规范提效率,加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