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0〕12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19〕43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年度报告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方式:0769-2221599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2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42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3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坚持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从程序上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针对需要公开的工作和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公开,不断增大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全部办结。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办事指南、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下属单位、部门规章、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专项规划、年度规划、应急管理、统计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镇街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任免、安全生产政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曝光信息等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栏目管理,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梳理公开行政许可20个、公共服务10个、行政处罚241个、行政强制9个、行政检查17个、其他1个,共298个标准化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线工作,根据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等有关文件要求,提升了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了栏目设置,完善了与市公开系统对接渠道,升级了平台搜索引擎。
加强移动新媒体建设,通过“东莞应急管理”微信、微博号发布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火灾防控、自然灾害防治等知识,推进信息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东莞应急管理”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全年“东莞应急管理”微博号共发布信息351条,关注度11394;“东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632条,订阅数344677。
(五)监督保障机制
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整改,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还不够主动,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
二是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府网站栏目责任分工不清晰,有时缺乏有效信息支持栏目更新,信息超时发布时有发生。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当前,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高要求和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下,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接下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专此报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