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东府办函〔2024〕428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0年,我市印发《东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东府办函〔2020〕531号,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实施以来有力规范了全市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工作。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积累了新经验,建立了新机制,也发现了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质灾害指挥协调能力水平,对《预案》进行修订、规范、完善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东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6个章节。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明确了本《预案》适用我市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突发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以及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后方指挥部、专家组等的具体构成及职责。明确了市级以下地灾指挥机构的组成原则。
(三)运行机制。明确了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评估以及预警级别、预警发布和调整、预警行动等内容,以及信息报告相关要求;明确了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灾后处置的相关内容;在应急处置中明确了先期处置、灾区监测、响应启动的程序和响应行动,指挥协调联动、现场处置的相关内容;在灾后处置中明确了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总结评估、征用补偿、恢复重建等内容。
(四)应急保障。明确了队伍、资金、物资、避灾场所、基础设施、平台及其他方面的保障要求。
(五)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衔接与备案、预案演练、宣教培训、预案评估与修订方面的相关要求。
(六)附则。明确地质灾害工作责任与奖惩并对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与实施作出规定。
(七)附件。明确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各单位现场工作职责(试行)、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地质灾害现场、后方指挥部协调联动指引(试行),以及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