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府办函〔2024〕288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0年,我市印发《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实施以来有力规范了全市三防各项工作。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积累了新经验,建立了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内涝处置“三人小组”、灾害天气“五停”、指挥部工作小组、三防督导检查、“三个联系”机制等多项新机制,也发现了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三防指挥协调能力水平,对《预案》进行修订、规范、完善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10个章节。
(一)总则。包括编制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明确了本《预案》适用我市辖区内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具体包括暴雨、洪水、干旱、台风、风暴潮、低温冰冻等因素引发的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区域概况。对东莞市自然概况、河流水系、水利工程、气象、潮汐、农业概况和城市供水概况现状进行简要介绍。
(三)组织体系。明确了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包含任务分工、专家组等内容。明确了市级以下三防指挥机构及其他三防指挥机构组成原则。
(四)预警预防。明确了雨、涝、风、冻、旱等信息报送机制以及预警预防准备工作和行动。
(五)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先期处置、指挥协同以及防汛、防风、防冻、防旱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和工作要求以及和省级镇街(园区)级应急响应衔接关系。
(六)抢险救援。明确了抢险救援基本要求、救援力量、救援开展、救援实施、救援结束等救援过程前中后的工作准备及要求。
(七)后期处置。明确了灾害结束后,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社会捐赠、灾害保险,灾情评估总结等工作的要求。
(八)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队伍、物资、资金、技术、人员转移的保障要求。
(九)附则。明确三防工作责任与奖罚并对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及实施时间作出规定。
(十)附件。对预案中专业名词作出解释,明确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任务分工类别,并对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做出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