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安应急管理分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程序规范”的办案理念,紧密结合“点多面广、人少事多”的工作实际,在人员力量、制度建设、技术支持、互查促改上下功夫,采取“实、精、助、学”四项措施推动新形势下法制审核工作走深走实,法制审核把关已成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流程”。2023年,共作出处罚决定122宗,其中两宗案件被应急管理部评为典型案例。
配强审核力量,在“实”上下功夫
一是保障“人”的力量。在执法人员队伍中,选抽精炼的业务骨干,组建了“业务能手+专业律师+经验丰富法制审核员”法制审核队伍,持续加强和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力量,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水平。二是推动“责”的落实。注重加强对案卷质量重要性的认识,组建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局局长担任主任,层层落实法制审核责任;设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全程跟进案件审理的初审指派、律师审理和法制人员审核环节,确保执法案件办理标准清晰、程序清楚。
完善制度建设,在“精”上求质量
一是完善“制”的建设。以职责明确、规范履职、常态长效为目标,建立健全制度运行机制。修订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程序。二是注重“序”的原则。规定了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顺序均需经过案审办的初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法制审核员审核和集体讨论“四步骤”:案审办初审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程序是否合法;专业律师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和处理意见是否适当提出专业权威意见;法制审核员审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定性是否准确,案卷和文书制作和使用上是否格式统一、内容完整、用语规范等;集体讨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办案程序、自由裁量、处罚层级等方面进行审核监督。三是力求“精”的质量。遇到疑难案件时,主动邀请法律顾问一同参加案件讨论,适时向市局探讨交流取经,将案件质量的关口前移,确保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做到案件办理不偏、不错、不软、不过,使被处罚企业吸取教训、受到教育。
用好法律顾问,在“助”上降风险
一是法律顾问“协助审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法律专家顾问护航行政执法,实现了所有办理的案件均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法律顾问通过对所有案件卷宗资料的合法性进行把关,及时发现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存在的法律问题和漏洞,客观检验案件办理流程和依据法条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及时提出法律意见,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科学性和合法性,降低案件风险。二是执法人员“强化办案”。执法人员通过与专业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交流和讨论法律条款、案卷文书制作和办案技巧等内容,促进了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准确应用办案依据和文书制作规定,切实把精益、规范的要求贯彻到实际操作当中,学法、用法、普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提升。
突出总结提升,在“学”上保实效
一是强化交流学习。建立了案件学习交流机制,定期梳理过往已办结案卷,结合案件的性质,逐个对照分析,注重从案卷细节入手,大到案件查处流程、执法程序、法律运用,小到文书格式、用语、签字、日期、装订等细节进行交流学习,充分发挥“传、帮、带”力量。二是强化自评抽评。开展行政执法案自查自纠和抽评,承办股组按照标准对已完结案件进行查漏补缺,分局定期随机抽查已完结案件,通报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清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执法办案水平。三是强化总结提升。及时梳理行政执法案件中的易错点、难点、堵点,有选择性地抽取案情复杂、金额较高的案卷,开展案卷互评互查,查摆惯性漏洞,补足思维盲点,学习优秀典型案例,总结分享先进工作经验,引导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向案情复杂、类型广泛的方向转变,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来源: 长安应急管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