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应急管理分局在法制审核、案件审理工作中,创新实施三大举措,积极探索法制审核新模式,有效提高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有效提升了规范化审核水平和案件质量,打造更优安全生产领域法治营商环境,服务樟木头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设立法制审核机构
制定了法制审核规范制度,明确职能定位、工作流程、审核事项等内容,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案审委由分局局长、副局长、执法股、危化股、事故组负责人组成。内配法制审核1名负责人和6名工作人员,配强法制审核力量,负责审查分局案件调查报告、证据材料及对外发出的法律文书,对执法人员给予法律适用和取证指导。并聘请专业律师顾问对每宗执法案件出具专业意见,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与业务能力。
改革执法案件查审程序
实施执法检查组、办案审定组、法制审核组分离的新模式,从源头上化解廉政风险。执法检查组负责精准执法及立案前的证据采集工作,完成后交由办案审定组进行询问笔录等后续案件办理工作,对其中存在的证据不足或者材料缺失等情况,由办案审定组进行复核采集,并就行政执法中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和法制审核组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促使三个组人员在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审理的各个阶段相对独立,分工合作,精准办案,相互制衡、保证执法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法律审核高效化,从源头上严防廉政风险。2023年以来,分局共办理了258宗案件(含172宗简易程序),未发生案件重大错漏情况,实现零投诉。
创新推行案卷互查互评
每周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组、办案审定组、法制审核组开展案件评审会,并邀请专业法律顾问对已结案卷宗的情况进行评估,按照“现场检查证据、笔录问询记录、核实处罚依据、集体讨论结论”四大关键步骤,对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问题进行互查互促,提出意见和建议,分享案件办理经验。通过深入的探讨、交流和学习,以案例分析为切入点,以法制审核为着力点,取长补短,固强补弱,增强法学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实现 “1+1>2”的效果。2023年以来,先后举办互评互促会58次,提出法制审查意见20多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0多条,得到企业的广泛认同和好评。全局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全体工作人员凝神聚气,攻坚克难,守正创新,被樟木头镇党委评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党组织。
来源:樟木头应急管理分局 张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