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石福旺达礼品加工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F5Y):
本机关于2026年10月20日对你(单位)作出《加处罚款决定书》(企石)应急加罚〔2026〕5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加处罚款决定书》(企石)应急加罚〔2026〕5号内容如下:
本机关于2026年9月1日发出(企石)应急罚〔2026〕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4900.00元(大写:肆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要求于2026年9月16日前履行。
截至2026年10月20日,你(单位)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加处罚款4900.00元(大写:肆仟玖佰元整)。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向指定银行,账号市财政罚款专账缴纳依法加处的罚款。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石)应急加罚〔2026〕5 号(已遮盖信用代码).pdf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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