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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领取解除扣押化学品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8-21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黄嘉荣(公民身份号码:362137******617):

本机关于2026615日、2026715日分别对你作出《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东厚)应急查扣处〔20263号、《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东厚)应急查扣处〔20264号,决定对涉案的一批化学品解除扣押,并退还当事人。

自解除扣押决定作出至今,机关多次通知你前来办理上述化学品领取、签收及后续处置相关手续,但你至今未到我机关处理相关事宜。为妥善处置涉案财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限期领取。公告如下:

一、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权利证明材料,到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地址:东莞市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主楼东侧4B405,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9-85755178)办理上述品的领取手续。

二、逾期未办理领取及相关处置手续的,机关将依法认定上述化学品为无主财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批化学品予以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经济损失均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1.(东厚)应急查扣处〔2026〕3 号.pdf

2.(东厚)应急查扣处〔2026〕4 号.pdf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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