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嘉荣(公民身份号码:362137******617):
本机关于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5日分别对你作出《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东厚)应急查扣处〔2026〕3号、《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东厚)应急查扣处〔2026〕4号,决定对涉案的一批化学品解除扣押,并退还当事人。
自解除扣押决定作出至今,本机关多次通知你前来办理上述化学品领取、签收及后续处置相关手续,但你至今未到我机关处理相关事宜。为妥善处置涉案财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限期领取。公告如下:
一、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权利证明材料,到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地址:东莞市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主楼东侧4楼B405,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9-85755178)办理上述物品的领取手续。
二、逾期未办理领取及相关处置手续的,本机关将依法认定上述化学品为无主财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批化学品予以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经济损失均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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