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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8-18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资格考试

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背景: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快考试及发证速度,市应急管理局需采购具备考务协作相关经验、档案整理备案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为我局提供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档案整理及相关的线上系统服务协助我局完成20268月至20277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相关考生培训、考试资料档案整理及系统管理等考试服务工作,确保全年考试流程顺畅,考试正常有序开展。

(三)最高限价(元):10.5/人次,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无法参与后续的评标和中标环节。

(四)采购性质:自行采购

  1.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序号

1

为我局培训、考务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系统

为我局提供方便实用的安全生产培训报名系统、准考证系统、成绩查询系统供我局使用,需实现以下功能:能实现市民线上报名参加培训、报考、预约考试、缴纳考试费用、准考证查询(打印)、成绩查询等便民功能;能实现培训、考务数据统计、分析并供公众查询的信息公开系统等。且能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功能调整,相关系统需要按规定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且定级不得低于三级

2

使用、管理国家、省相关考务系统

能熟练使用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平台、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平台进行培训、考务等信息的上报及管理,并根据我局工作需要为市局相关培训、考务系统数据与国家、省系统进行对接。能熟练使用实操考试系统及自助打证一体机系统并对相关考试系统软硬件进行维护。


3


考前准备

收集整理并核实培训机构开班培训计划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核实培训机构考试计划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报考资料汇总统计;根据报考情况形成总考试计划,将我局确定的考试计划上报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确保安全生产培训报名系统、准考证系统等系统有效运行。

4

考试安排

根据我局确定的考试计划开放预约;审核考生信息并整理;考试信息导入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制作准考证,导入准考证系统制作签到表等相关考务资料表格;协助发放考务信息并登记整理;确保培训报名系统、实操考务系统等有效运行。

5

考后工作

安排

登记分数统计每批考生的考试人数、考试合格率等相关数据,填写发证审批表发证审批表签署后,把实操成绩导入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根据当月数据统计核实进行发证;将证书信息导入制作一体机后台,供需要实体证书的考生打印证书完成当月考试情况信息汇总,把各项数据填写到对应的数据统计表中完成上月的考试数据统计及核对,核对无误后扫描整理上月考场记录表、监考及巡考记录表等考务档案,以月为单位进行电子归档并报我局核算。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 的通知》急〔202541)、《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档案管理办法》(粤应急〔202075号)等文件要求对学员培训、考核资料进行归档,归档的资料包括各类审核表格、学员资料、培训记录、考试资料,档案需要根据各机构不同工种将考生报考资料进行归档。

6

其他事务

培训机构相关信息核对

根据群众报名培训、报考、办证等环节发送通知信息。

提交年度考试服务工作总结。

备注:最终结算金额=实际完成数量×对应单价(按报考人次计算,补考资料处理不另行计算费用)。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68月至20277

2.服务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8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3.报价要求:(1)10.5/人次,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无法参与后续的评标和中标环节。(2)考试档案整理服务费用计算以报考人次报价,包含提供安全生产培训报名系统、准考证系统、成绩查询系统等系统服务及考生通知信息费。项目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人工费、材料、交通、利润及税费、服务费等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发生的其他相关服务费用等。

 4.付款方式:每月费用结算时间为整理完成上月考试资料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供我局进行审核无误20个工作日内,如因年底账户封账或者其他政府财务流程问题导致项目支付时间延迟,供应商不得因项目支付时间延迟等问题影响考务协助任务的正常安排。

 5.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验收

 6.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

 7.相关业绩:有1年以上同类考试协助服务经验

 

  1.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6年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为开标前十日内的任意时间,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件。

)有1年以上同类考试协助服务经验;

)需持有档案备案资质资格

四、报价响应要求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服务方案;

(三)业绩资料;

(四)项目报价(报价高于项目限价为无效响应);

(五)用户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七)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它事宜

)自签订合同起,供应商服务有效期为1

为妥善保管档案并及时提供考试资料整理服务,自签订合同起,供应商需根据我局的考务需求,安排充足工作人员我局持续开展日常考试协助服务如遇考试高峰期或临时紧急任务供应商应增配人员以满足工作需求;如我局有紧急考务协助服务需求,供应商需自我局发起需求的翌日安排充足人员前来满足需求,并在我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

六、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6824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交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8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603

(三)提交要求:

1.响应文件应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存储,PDF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电子版随纸质版一同密封。纸质投件资料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密封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3.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和质疑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白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67233


  附件: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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