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朗于2026年7月28日就《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南城)应急告〔2026〕执法-3号,拟作出的广东弘韵传媒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谢朗“12·20”一般物体打击案行政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广东省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广东弘韵传媒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谢朗“12·20”一般物体打击案
二、申请人:谢朗
三、听证会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10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1号楼一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听证会举行前3日内预约,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于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
(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三)旁听人员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不得随意走动或实施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联系电话:22229196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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