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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5-25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项目背景

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我局拟开采购2026-2028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服务合作期为2年,预计总金额共计约70万元。

二、采购需求

我局现有28辆公务用车,其中8辆一般公务用车,20辆特种专业用车(具体车型见附件《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明细表)本次采购拟选定两家供应商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提供定点维修服务

(一)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机八一路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附近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供应商一家。

(二)位于东莞市长安镇增田村信拢路大岭山景区(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附近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供应商一家。

、预算金额

两年共计70根据作地点实际情况核算其中:东莞市东城街道机八一路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维修服务14/预算金额东莞市长安镇增田村信拢路大岭山景区(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公务用车维修服务21/预算金额分配两处定点维修点分别产生的维修费用合计总预算35/具体以两个定点维修点实际产生费用据实统筹结算。

四、资格要求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通部门备案表复印件;

(三)相应机动车维修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附近服务商需具备维修小型车、大型货车备案资质及相应场地、设施与人员,并提供相关配置情况说明;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附近服务商需具备维修小型车、大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备案资质及相应场地、设施与人员,并提供相关配置情况说明

(五)供应商可提供12小时内上门接送维修车辆服务,维修项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等售后服务承诺。

(六)其他材料

1.服务商简介;

2.5年内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同类服务的过往经验材料,有相关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3.拟报的工时单价(/工时)和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具体报价(加盖公章):(附加管理费=零配件进货价格x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附加管理费是指供应商在零配件进货价的基础上,向送修车辆按一定比例收取的管理费,包括了税费和利润等)

六、报送方式

1.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我局有权拒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材料封面清晰注明投标服务点位(东莞市东城街道机八一路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莞市长安镇增田村信拢路大岭山景区(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二选一),不接受同时投标两个点位,两个点位一并投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1号楼804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9-22228978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663170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附件: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明细表(采购需求附件).xls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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