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东莞市越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TX4P):
本机关于2026年4月28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沙田)应急执行催告〔2026〕2号,因通过电话通知、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沙田)应急执行催告〔2026〕2号内容如下:
本机关于2025年8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东沙田)应急罚〔2025〕26号)尚未履行,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立即履行以下行政决定:即自收到文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缴至《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中指定银行。如你(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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