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公告(潘义聪(东塘厦)应急执行催告〔2026〕2 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4-1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公 告

潘义聪(身份号码:452*************97

本机关于2026331日对你(个人)发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塘厦)应急执行催告〔20262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个人)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塘厦)应急执行催告〔20262号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5912日对你(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塘厦)应急罚〔202529]以及于2026211日对你(个人)作出的加处罚款决定书[(东塘厦)应急加罚〔20261]尚未履行,你(个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个人)立即履行以下行政决定: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没收的违法所得13937.0元(壹万叁仟玖佰叁拾柒元)、罚款130000.0元(壹拾叁万元整)、加处罚款130000.0元(壹拾叁万元整)缴至《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定银行。

如你(个人)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告知。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48

2


附件:《行政强制事先催告书》(东塘厦)应急执行催告〔2026〕2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  联系电话:0769-22229800
公安备案号:4419000200394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0  ICP证号:粤ICP备1101275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