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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广州奥微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加处)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3-03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公告


广州奥微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224日对你作出加处罚款决定书》(东麻涌)应急加罚〔20261因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加处罚款决定书》(东麻涌)应急加罚〔20261内容如下:

本机关于202612日发出(东麻涌)应急罚〔2025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罚款壹万元整(大写),要求于2026117日前履行。你(单位)截至2026219日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加处罚款壹万元整(大写)。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向市财政罚款专账,账号市财政罚款专账缴纳依法加处的罚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33

2



附件:《加处罚款决定书》(东麻涌)应急加罚〔2026〕1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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