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公 告(黄四平 催缴)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11-20 来源: 本站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黄四平(公民身份号码:42128*************):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7日对你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东虎门)应急催〔2025〕7号,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罚款催缴通知书》(东虎门)应急催〔2025〕7号内容如下:本机关于 2025年10月22日发出(东虎门)应急罚〔2025〕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于2025年11月6日前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因你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罚款催缴通知书》(东虎门)应急催〔2025〕7号.pdf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  联系电话:0769-22229800
公安备案号:4419000200394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0  ICP证号:粤ICP备1101275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