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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强台风防御实战指南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11-14 来源: 本站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进一步加强防汛防风应急工作,提高东莞市防御和应对超强台风的综合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防御超强台风应急体系,确保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超强台风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现拟启动“超强台风防御实战指南编制项目”,并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通过系统梳理本市应对典型超强台风(例如“桦加沙”台风)的防御实践,针对“五停”执行、部门协同等问题,编制形成覆盖全流程、多层级的台风防御工作指引体系,为全市各级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镇街(园区)及应急管理系统内部提供科学、精准的工作指引,切实提升我市超强台风防御的应急实战能力和协同处置效率。

  二、项目时限

  项目需在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内容

  在开展资料收集、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指南编制和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与修订、报批、发布与培训等工作程序。指南编制应遵循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涵盖灾害防御全流程管理。其中成果包括:

  (一)东莞市超强台风防御综合性工作指南。以台风影响东莞的时间序列(影响前、影响中、灾后恢复)为维度,分析梳理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在不同情况下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关键措施,形成覆盖全过程、多层级、多部门协同的综合性工作指南。

  (二)东莞市台风防御标准化“工作包”。按照防风各级响应工作要求,梳理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镇街重点工作任务。

  (三)东莞市防台风“五停”工作细则。在实地走访与调研基础上,对防台风“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各项操作要求予以细化。

  (四)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超强台风防御工作指引。围绕超强台风防御机制,厘清市应急管理局内各科室职责,细化各级应急响应的全过程工作任务。

  四、供应商要求

  (一)主体资格: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合规要求: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专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应急管理研究、预案编制或相关指南规范制定的经验与技术力量。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特别是防汛防风工作机制有深入理解。近3年有承接类似政府部门应急预案、工作指南编制或大型灾害防御复盘研究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具备独立开展调研、分析、梳理和系统化编制规范性文件的能力。能够深入理解项目背景与需求,确保最终成果符合政策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五)综合评审:各投件参与单位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含对工作内容的理解、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团队配置、进度安排等)、相关业绩证明、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职称证书、报价等资料。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方案、报价、业绩及团队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调研差旅费、资料费、编写费、评审验收费、税金及利润等。合同履行期间总价不予调整。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

  六、投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应当按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具体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闭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与联系人: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援科。联系人:黎先生、温先生,联系电话:21668626。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起至2025年11月21日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五)未按规定方式密封投递或逾期投递的,其投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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