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鸿兴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G610):
本机关于2025年8月12日对你(单位)作出的《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东常平)应急缴批〔2025〕执法-12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东常平)应急缴批〔2025〕执法-12号内容如下:2025年6月25日,本机关对你(单位)发出(东常平)应急罚〔2025〕执法-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的决定,现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分期缴纳罚款。第2期至2025年8月27日(贰零贰伍年捌月贰拾柒日)前,缴纳罚款20000.0元(贰万元整)(每期均应当单独开具本文书)。此外,尚有未缴纳的罚款0.0元(零元整)。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政府大院应急管理分局,联系人:曾炽华,联系电话:0769-83822007。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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