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公 告(邓高银) 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6-04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公 告

邓高银(身份证号:440921******8311

本机关于2024109日对你(单位)作出处罚决定(东立沙)应急罚〔20243号,单位)至今尚未履行。本机关现对你(单位)作出(东立沙)应急执行催告〔20251号,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东立沙)应急执行催告〔20251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4109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东立沙)应急罚〔20243]尚未履行,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立即履行以下行政决定: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148164.80元)和加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148164.80元,东立沙应急加罚[2025]1号),合计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叁佰贰拾玖元陆角(296329.60元)缴纳至指定银行的东莞市财政罚款专账。如你(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东立沙)应急执行催告〔2025〕1 号.pdf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63

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  联系电话:0769-22229800
公安备案号:4419000200394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0  ICP证号:粤ICP备1101275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