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深圳市诚铭化工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5月9日对你发出《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东塘厦)应急查扣延期〔2025〕11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个人)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东塘厦)应急查扣延期〔2025〕11号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5年4月11日根据《查封扣押决定书》[ (东塘厦)应急查扣〔2025〕14号],对你(单位)的白色油漆桶、酒精、洗枪水、未知大桶作出了原地查封扣押,由龙背岭社区进行值守工作的行政强制措施。因当事人不配合进行案件调查,现需公告送达文书,时间周期较长,行政处罚决定仍未做出,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将以上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6日。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延长查封扣押决定书》(东塘厦)应急查扣延期〔2025〕11 号.pdf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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