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公 告(陈焰财)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5-28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陈焰财 (身份证号码:3408*********85616):

  本机关于2025年5月13日对你(个人)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常平)应急执行催告〔2025〕执法-7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个人)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常平)应急执行催告〔2025〕执法-7号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4年8月28日对你(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东常平)应急罚〔2024〕执法-14号]尚未履行,你(个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个人)立即履行以下行政决定: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叁仟陆佰肆拾壹元陆角(253641.60元)和加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叁仟陆佰肆拾壹元陆角(253641.60元,(东常平)应急加罚〔2025〕执法-2号),合计人民币伍拾万柒仟贰佰捌拾叁元贰角(507283.20元)缴纳至指定银行的东莞市财政罚款专账。

  如你(个人)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政府大院应急管理分局,联系人:周益钦,联系电话:0769-83822007。

  特此公告。

  (东)应急责改〔2025〕执法-1 号.pdf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  联系电话:0769-22229800
公安备案号:4419000200394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0  ICP证号:粤ICP备1101275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