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东莞市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立足推动东莞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梳理总结东莞市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剖析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查找与先进城市的差距和不足,提出规划的总体战略和发展目标,从发展任务和改革任务入手,研究建立高效科学的应急管理体系,提出“十五五”时期全面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的建设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形成能指导东莞市“十五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东莞市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一)前期研究
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联合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组建工作专班,依托《东莞市“十五五”时期构建高水平安全生产新格局路径研究》等前期研究成果,结合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形成规划思路和阶段性成果。
(二)总结评估
全面评估《东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我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重点评估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落实情况,深入剖析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调查研究
到国内先进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主要城市调研,探讨“十五五”期间应急管理重点关注的问题;到市相关部门、镇街(园区)、典型企业等进行实地调研,征集拟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及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问卷调研,征集企业、机构、市民及有关专业人士对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的意见建议。
(四)规划编制
根据前期研究、总结评估、调查研究阶段的成果,进一步加强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专题研究,形成规划初稿。初稿形成后,加强与国家、省应急管理领域“十五五”规划以及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等上位规划衔接,加强与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的衔接,形成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建议
将全面征求各部门、各镇街、市局各相关科室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形成评审稿。
(六)专家咨询论证
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科研机构、高校专家等对项目成果进行咨询论证。形成上报稿。
(七)报批实施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上报市政府。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5年6月底前,形成规划阶段思路性成果。
2025年10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
2026年8月底前,形成终稿上报市政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件(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件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等相关规划经验(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件(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件(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需提供本项目的实施工作方案。
8.在项目实施期间,每周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至少2个工作日在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现场办公,完成我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方式以固定价格形式,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整。项目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人工费、材料、交通、利润及税费、服务费等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发生的其他相关服务费用等。
六、投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具体实施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封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和科技信息化科。联系人:石俊峰;联系电话:0769-22110036。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17:30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