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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东莞漩涡家居有限公司 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4-28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漩涡家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

本机关于2025422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洪)应急执行催告〔20253号,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洪)应急执行催告〔20253号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4730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东)应急罚〔20243号尚未履行,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立即履行以下行政决定: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整缴纳至指定银行的东莞市财政罚款专账如你(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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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洪)应急执行催告〔2025〕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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