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东莞市中森家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RJR08):
本机关于2025年1月10日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东常平)应急催〔2025〕执法-1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罚款催缴通知书》(东常平)应急催〔2025〕执法-1号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4年3月29日发出(东常平)应急罚〔2024〕执法-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2024年3月29日直接送达你(单位)。经你(单位)申请和本机关批准,将缴纳罚款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25日。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政府大院应急管理分局,联系人:李解,联系电话:0769-83822007。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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