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应急规〔2023〕3号)等文件要求,目前共有7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向我局书面申请注销,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1.东莞市祥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东莞全民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万江分公司
4.广东中虹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
5.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
6.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7.东莞市创业职业培训学院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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