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等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为2024年度工贸、危化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广东宏粤职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粤龙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两家单位为2024年度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受理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对自评报告逐项进行审核,并出具自评报告审核意见;通知现场评审单位成立现场评审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审;收到现场评审单位提交的现场评审报告及企业整改情况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制作审查意见书。
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单位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内容主要是:各负责对25家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申报的企业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并出具现场评审报告;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并最终书面告知定级组织单位。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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