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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修项目采购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6-12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36号)对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的规定,我局计划对2020年印发的《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编修,本项目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选取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相关服务。

  一、项目介绍

  现行《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20年10月印发,现已满三年,且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数量上和空间布局上有所变化,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升应急指挥效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拟对《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编修。

  二、项目时限

  项目要求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应急预案修订及编制政府职能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验者优先;

  (三)在当日内能够响应采购人需求,方便协调、沟通和收集汇报最新检查情况。

  四、工作内容

  协助修订《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开展《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调研工作,拟定调研方案、调研提纲,参与现场调研。

  2.根据调研资料梳理分析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风险和事故应急资源现状,编修《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各有关部门及行业领域专家对《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内容形成定稿。

  五、报价说明

  1.本项目报价方式以固定价格形式,包括我局核定的外包项目(所有制作费用、工作人员服务费、评审费、调研费、审稿费、交通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整,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的投标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应当按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闭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联系人:胡刚,联系电话:21668634。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起至6月19日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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