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培训行为,促进安全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管理办法》(粤应急规〔2022〕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陈成旺,0769-22229839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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