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剑锋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辞去公职,免去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务。请在2021年7月20日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撤销同意辞去公职的决定,给予开除处分。
中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
吴剑锋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辞去公职,免去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务。请在2021年7月20日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撤销同意辞去公职的决定,给予开除处分。
中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