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洪代表:
转来《关于推进临深接壤片区与深圳市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的建议》(人大建议第20240004号)收悉。您的提议与当前推进的“百千万工程”中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高度契合,对于提升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提升区域协同响应和救援能力,我市积极探索推进应急管理区域合作,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初步形成。2021年,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与深圳、惠州、汕尾、河源签订《深莞惠汕河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建立五地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优化应急资源配置,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形成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提升了深莞惠汕河城市之间的应急管理能力。
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应急管理合作机制
在省的统筹下,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主动与香港、澳门、深圳、惠州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加强应急管理合作,探索共同建设灾害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和应急调度系统,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合作能力,共同提升大湾区城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为共同建设“安全湾区”贡献力量。
二、进一步深化《深莞惠汕河应急管理合作协议》
(一)开展走访调研。围绕进一步深化《深莞惠汕河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开展调研,组织局涉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科室、与深圳、惠州等地市相邻的镇街分局进行座谈调研,详细了解跨区域应急联动开展的情况、应急救援面临的困难、开展跨区域协作的需求等。加强与深圳、惠州、汕尾、河源4个地市的沟通联系,总结合作协议签订以来区域应急联动有关经验、做法和应急协作新的需求,不断深化《深莞惠汕河应急管理合作协议》。
(二)筹划办好2024年度跨区域应急联动联席会议。拟组织深圳、惠州、汕尾、河源市应急管理局,举办2024年度跨区域应急联动联席会议,对下一阶段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探讨,进一步深化《深莞惠汕河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协同推进区域应急联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健全完善与深圳跨区域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
通过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措施联动、常态化交流等措施,不断增强区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调度、救援处置等各环节应急协同能力。
(一)完善跨区域应急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与深圳跨区域应急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突发事件跨区域联动应急资源共享数据库和应急资源一张图,对东莞、深圳两市的预案、队伍、大型装备、应急物资等重要应急资源信息,整理形成共享数据库,实时更新,建立共享机制,供两城市遇到突发事件时实现紧急调用。
(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双方在突发事件信息上的互通互享,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包含监测、预警和处置信息)通报机制,接到涉及或有可能影响到合作区域的突发事件信息,核实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通报合作城市的市、区或镇街应急管理部门,以便在事故发生初期能快速开展趋势分析和风险评估。
(三)完善常态化的应急交流学习机制。围绕风险防范、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主题,不定期通过举办应急管理专题论坛、调研座谈、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合作,进一步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合作深度和广度。
四、健全多领域多灾种应急联合处置机制
(一)完善跨区域联合应急演练机制。加强应对处置协同,提升区域重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对东莞深圳两市毗邻地区视情况联合开展实地调研,结合毗邻地区主要风险特点和易发频发灾害事故,适时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锻炼应急队伍、磨合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邀请合作城市参与观摩或支援,互相学习借鉴,进一步磨合和完善区域应急联动合作机制。
(二)推动救援力量共训共练。加强东莞、深圳两地不同救援队伍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深圳、东莞两地区域内应急救援力量的优势,推动救援力量共训共练,提升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提高整体的应急救援能力。
五、推动应急管理基层区域合作机制
2020年,我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已与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签署《应急管理合作框架协议》,两地累计开展跨区域应急演练5次,处置突发事件3宗,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两地应急部门的合作,推动形成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强大合力。下来,我局将总结推广龙岗区和凤岗镇应急管理合作的经验,推动深圳市相关区与我市毗邻的相关镇街应急管理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应急管理基层区域合作机制。
专此函达。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陈晓文,杨治彬,联系电话:22229338,1362005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