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锋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减灾救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对您的《关于高质量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市民筑起安全屏障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基层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深化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一是设立行政村(社区)应急指挥中心。为提升基层动态发现、获取辖区突发事件的能力,近年来,市减灾委整合政法综治网络平台,把智慧应急延伸到村、社区,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推动行政村(社区)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为抓手,督促各镇街(园区),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分别设立应急指挥中心,配备值班值守终端,实现了喇叭村村响、“一键通”村村用、卫星电话村村通,打通了应急信息“最后一公里”,提高了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二是建立市镇村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每年定期轮换市救灾物资仓库储备物资,2023年,市财政安排预算170多万元,利用省下拨的中央财政资金313万元,增购近500万元市级救灾物资,推动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逐步达到救灾二级应急响应疏散安置受灾群众保障标准。指导和督促各镇街(园区)及时补充镇级救灾物资,在2023年汛前,各镇街(园区)救灾物资储备全部达到500人份的要求。大力推动每个行政村、社区都建有一个应急物资仓库,达到疏散安置50人以上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我市防灾减灾救灾生活保障能力。
三是健全救灾物资指挥调度机制。近年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民政部门制定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办法,联合市财政部门调整了我市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设立了市镇两级自然灾害人身保障专项资金,加强了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联合市发改部门建立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了双方工作关系,确保应对灾害时,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调拨,第一时间保障。
二、加强常态监督管理,增进示范社区综合减灾能力
一是部门联动,强化现场督导检查。为加强我市126个已命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全市基层防灾避险能力水平,2022年以来,市减灾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气象、地震、消防等部门分成4个督导组,深入各镇街(园区)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对照国家减灾委9项新标准,省减灾委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新要求,对已命名的行政村(社区)逐个开展检查。针对各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市减灾办及时印发专项工作检查通报,提出整改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典型引路,指导各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质升级。2022年以来,市减灾办依据国家和省的标准,在樟木头镇百果洞村、麻涌镇麻三村、谢岗镇谢岗村、大朗镇巷头社区、中堂镇潢涌村、石排镇中坑村创建了6个新的示范点,要求各镇街(园区)按照就近原则,组织辖区已命名的行政村(社区)负责人前往示范点观摩,指导推动各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对照新标准、新要求,加快落实减灾救灾功能升级。
三是开展“回头看”,常态维护更新示范功能。2023年5月以来,市减灾办联名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维护管理自查自纠活动,指导和督促各镇街(园区)盘点已命名的行政村(社区),开展示范功能“回头看”活动,严格对照标准,分类别逐项检查,及时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加强维护管理,充分发挥示范效能和防灾减灾作用。
三、整合减灾救灾资源,增强创建工作成效
一是多部门统筹推进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由市减灾办牵头,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等4个部门组成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共同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气象社区创建活动和社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实现减灾示范社区功能具体化、资源共享化。
二是市镇财政补贴创建经费。市财政将每年的补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经费65.2万元,用于补贴全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经费。各镇街(园区)和行政村(社区)在创建工作中,积极克服困难,多方筹措建设工作经费。如,2022年全市巨灾指数保险获赔1000万元,部分镇街(园区)财政支出巨灾指数保险赔付资金192.3万元,补贴44个已命名的行政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三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投入示范社区建设。如各行政村(社区)在防灾减灾日、节假日及日常工作中,联合专业协会、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共同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升村(社区)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时的处置保障能力。
四是充分利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效应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据统计,2022年汛期,东莞市紧急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警响应3次,行政村(社区)开放应急避难场所1056场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103人次。如长安镇充分发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急避险功能,在历次防御台风救援中为190余人次被困渔民提供应急庇护。石碣、厚街、常平镇将示范社区创建与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推动综合减灾工作在基层全面开展。东城、横沥、茶山、桥头镇(街道)按照示范社区建设标准,对辖区内的所有社区进行了改造,实现了社区软硬件的全面升级,发挥了基层社区防灾减灾作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一是市减灾委统筹组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宣传。2023年5月6日至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经报请东莞市政府同意,市减灾委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减〔2023〕1号),部署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等4大项22项具体活动内容。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活动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强化灾害风险防范,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着力提高社区基础设施防灾避险水平。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市减灾委13个相关成员单位、34个镇街(园区、滨海湾)和16个社会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进社区、应急救护进校园、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地震应急避险场所趣味定向活动等415场次专项活动,23600多人次参与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4000多份。
二是各镇街(园区)减灾委结合实际组织宣传演练。各镇街(园区)减灾委根据市减灾委的统一部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媒介,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通过制定工作规范、组织辖区群众开展专题教育、设置防灾宣传教育栏、印发防灾减灾宣传小册子、组织《预案》演练、开展综合减灾培训等一系列措施,提高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增强辖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
三是各行政村(社区)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宣传。通过在辖区宣传橱窗定期印制和张贴救灾知识专题宣传板报,在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报架免费派发普灾宣传小册子,在气象显示屏和液晶广告屏定期播放公益救灾宣传广告、宣传标语等方式措施,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市镇有关部门指导下,各行政村(社区)选择在学校、企业、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不定期组织救灾应急疏散演练,不断加大基层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提升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依托专业技术力量,排查治理风险隐患
一是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1+8”模式,在市应急管理局设立市普查办,协调市应急等8个部门,采购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共完成调查数据177.3万多条。目前,市减灾办结合我市实际需要,组织对调查数据开展区划和评估工作,根据城市治理实际,推动将相关数据成果应用到各镇街(园区)各行业城市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中,运用到城市精细化治理中,更好地服务于我市自然灾害防治,提高灾害风险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能力。
二是落实风险研判工作机制。近年来,市减灾办会同各相关成员单位健全和完善平时每月、重点时段每天风险研判工作机制,更新和核查全市红色风险点危险源,定期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工作,及时刊发《风险研判》报告和风险点危险源台账,为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建立村、社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民政、财政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我市加强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灾害信息员队伍的组建,培训管理办法,及灾害信息报送机制。目前,全市建立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958名(由两委干部兼任),镇(街、园区)灾害信息员68名,并分别建立了镇级、村级灾害信息员工作群,为及时、准确、客观收集报送灾害信息,提升灾害应急快速处置能力提供了坚实的队伍保障。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周宪平,联系电话:22217906、13829297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