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第2023005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全生产的落脚点在于企业,企业是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您提出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明确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和执法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意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研究落实有关建议,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推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平安企业创建三年行动。聚焦组织机构创建、内部治安防控、劳资纠纷处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平安文化建设等创建内容,分级分档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力争在2024年实现全市平安企业达10000家以上的目标,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平安企业2303家、待验收的符合平安企业达标要求的企业4737家。二是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市安委会名义制定印发《东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突出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亲自抓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危险作业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五项重点工作,督促企业“一把手”真正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一级推一级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三是组织开展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质专项行动。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梳理了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分级分类组织各应急管理分局向辖区有关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派发《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告知书》,指导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自查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自主管理能力。四是组织实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统筹推动市、镇两级有关部门分级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媒体上公开公示企业事故隐患信息,并督促企业自行公开隐患自查自纠信息,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共向社会公开公示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23502家、问题隐患49697项,促进企业自行公开公示问题隐患339253项。
(二)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执法。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依法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定责任、建制度、抓培训、保投入、除隐患、强演练、报事故”等七项法定职责,通过“一案两罚”等执法手段,持续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4月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共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执法3581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40家,发现问题隐患3065项,行政处罚619次,罚款198.12万元。二是分类分级实施精准执法。按照分类分级执法的工作要求,梳理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单,紧紧围绕17项重点检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危险作业管理等重点内容制定执法检查清单,分类分级组织实施精准执法,通过“执法+服务”以及专职安全员巡查,及时帮助企业提前消除事故隐患,对整改不到位、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依法从严查处、从重处罚。4月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共监督检查各类企业17199家次,实施行政处罚3878次,罚款4110.21万元,各项执法数据位于全省前列。三是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出台《关于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通知》,梳理明确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10类安全生产违法情形,4月以来,成功查办了1宗涉刑犯罪案件。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加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截至目前,共向应急管理厅提请将4家企业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五是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信用监管。依托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系统,认真做好安全监管系统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及信用约束工作,依法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应示尽示,为构建安全生产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4月以来,已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725条、行政处罚信息3636条。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安全意识。一是加强应急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南方+号、视频号、报刊等渠道,推出《东莞应急曝光台》《莞安警示 以案说防》《莞安 以案说法 回头看》等栏目、专刊,并联合东莞电视台推出《安全大莞家》节目,宣传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4月以来,累计发布推文606篇、作品346个,发布专刊6期,推出电视节目24期。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推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进企送法”品牌活动,组织全市专职安全员每周每月每季度分批次进企业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确保员工“明明白白上岗,安全健康工作”,促使从业人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共开展“党政一把手进企讲安全”公开课活动35场,覆盖面达87149人次;开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送法进企”活动1456场,覆盖面达86696人次。创新普法式执法宣传活动,联合东莞广播电视台首创“为企‘体检’——东莞安全生产巡查直播”活动,分别选取谢岗、横沥、寮步、大朗四个镇,以工贸、危化、锂电池、有限空间等重点监管对象和易发事故场所为直播重点,累计吸引50.7万人次参加直播活动,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现场体检”,指导督促企业管理层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三是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云”培训。以“东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为“云”培训载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云”培训,上线事故警示、工伤预防、危险作业管理、专题教育等13个视频课程和6个课件,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147万人次参加培训。四是组织开展“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4月以来,共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理论知识10112人,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实操技能5672人次;考核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262人。五是加强工伤事故预防工作。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工贸和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工伤预防培训,在工贸行业方面,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新上岗及新转岗人员等重点对象,通过线上培训、现场培训和考核的方式,对全市工伤事故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式工伤预防培训,共组织3.5万人参与培训。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制定印发《东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三类重点人员完成轮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3期,完成对全市17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52名三类包保责任人的培训。六是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由市安委办、各镇街(园区)、各企业分级、分层、分块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市安委办每季度组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各镇街(园区)在事故发生后一周内落实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各企业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确保警示教育全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车间、班组三级责任人以及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切实提高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
(二)深化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质专项行动。持续组织各镇街(园区)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并每月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大力宣传行动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三)狠抓重大事故隐患及主要负责人履职。深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和重大事故隐患,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铝加工(深井铸造)、锂电池、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存在危险作业行为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企业实施精准执法,对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积极通过“一案多罚”的方式,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协调,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的合力。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及重点检查事项、着力查办涉刑犯罪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
(五)推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媒体宣传联动机制,在积极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快手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强的特点,针对不同宣传群体,开展差异化、个性化宣传报道。积极组织市镇两级联合活动,将应急演练、执法巡查等应急业务与普法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进一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及各类安全风险防范、自救互救技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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