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6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5月7日以及5月15日,在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三局)承建的东莞市清溪高级中学(暂定名)项目,中建三局的两名工人先后各报告了一项隐患:一是料兜钢丝绳达到报废条件未进行报废,二是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未铺设牢固。经排查,该两次报告隐患情况均属实,项目部都立即安排钢丝绳更换以及进行脚手板加固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照项目专项奖励制度,中建三局分别对发现隐患并报告上级的员工各奖励750元,合计奖励1500元。
案例二
2025年4月23日,东莞大东树脂有限公司环工室员工邵某在日常巡查中报告一项一般隐患:生产车间平台存在积水现象,经仔细排查确认为水蒸气管道漏水所致。该名员工立即按照公司《安全隐患治理管理制度》向工务课主管报告了这一事故隐患。工务课主管接到报告后迅速响应,及时安排对故障蒸汽管道进行更换,有效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风险。根据东莞大东树脂有限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对邵某的主动报告行为给予肯定,并予以人民币500元的专项奖励。
案例三
2025年4月8日,东莞鸥哈希化学涂料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王某报告一项隐患,生产部包装工序存在静电夹夹具不牢的问题。经查,该工序因频繁使用静电夹,导致静电夹松动,线长过短,包装工位根据订单每次的容器大小不一,夹具未统一固定位置。后经与公司EHS部门积极沟通,采取变更场地(将场地移至柱子旁,距离接地点更近)、重复接地(包装桶同时采取声光报警静电夹、磁吸静电夹),对不同容器统一接地点(上沿、下料口各焊接接地线耳),并对包装职工进行更新操作规程的培训,顺利完成对包装工位的改进。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生产部隐患报告人王某奖励500元。
案例四
2025年4月18日,东莞市三盈运输有限公司监控员报告一项车辆外观隐患,粤S56788车尾反光标志出现褪色、破损、模糊等情况,导致反光效果显著下降,夜间或者恶劣天气下,反光标志失效将严重影响车辆识别度,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威胁行车安全,无法满足《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相关标准要求。发现问题后,立即联系粤S56788车辆驾驶员把车辆开回公司停车场,重新更换新的反光标志贴,及时消除车辆事故隐患。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对监控员奖励200元。
案例五
2025年5月7日,东莞盈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员工鲁某在装配二楼车间A拉巡查时,发现工业吹风机下班后未关闭电源,电机长时间开启容易导致电机过热存在较高火灾隐患。员工鲁某立即将发现情况上报公司,后经人力行政部核查属实,依据公司《安全隐患报告专项奖励制度》,对员工鲁某给予200元现金奖励。
案例六
2025年5月9日,道滘镇牛仔洲新光片区首开区传统产业生产项目建筑工人报告一项隐患,1#厂房南侧模板加工区灭火器失效,经排查,施工现场个别灭火器失效未及时进行更换;项目部立即对失效灭火器进行更换,使灭火器失效未及时更换的隐患得到了及时解决。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对道滘镇牛仔洲新光片区首开区传统产业生产项目隐患报告建筑工人奖励200元。
来源:调查评估和统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