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事项 |
年度目标及工作内容 |
季度进度安排 |
责任 领导 |
牵头 科室 |
责任人 |
直接 责任人 |
协助单位 |
(一)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
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镇街(园区)、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
一、二季度,起草印发《东莞市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三季度,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注重实效原则,选取2-3个镇街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累积经验。 四季度,总结推广试点镇街的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全面组织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 |
黄宇罡 |
办公室 |
周宪平 |
苏炳坤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
制定印发《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我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 |
一季度,学习周边城市先进经验,充分调研论证,结合东莞实际,起草《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季度,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 三、四季度,组织实施。 |
黄宇罡 |
协调监督科 |
罗柱洪 |
尚云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三)推动落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制定并以市编委文件印发《东莞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全市党政部门和中央、省驻莞有关单位共60余个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和明确,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部门行业监管等职责,有效消除监管盲区。 |
一、二季度,结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东莞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 三、四季度,组织实施。 |
黄宇罡 |
协调监督科 |
罗柱洪 |
尚云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 |
(四)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和核查、整治工作。 |
督促、指导各镇街(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强化对风险点危险源管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认识,做到“四个明确”:明确普查范围、明确分级标准、明确管控措施、明确工作要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家或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风险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科学评估,分析风险隐患引发事故的概率和后果,确定其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督促落实风险点危险源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措施,推进责任主体单位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夯实我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础。 |
一季度,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风险点危险源管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明确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范围、分级标准、管控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强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信息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 二季度,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开展风险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工作。 三、四季度,督促各镇街(园区)、市各有关部门推进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管控工作,并将开展情况和整治结果纳入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通过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
黄宇罡 |
协调监督科 |
罗柱洪 |
黄慧俐 |
安全监管三科、安全监管四科、各分局 |
(五)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突出关键岗位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着力推动强化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着力推动落实车间(工段)、班组负责人和岗位管理、操作人员安全责任;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统筹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
一、二季度,研究制定方案,部署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 三季度,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督查,督促各镇街(园区)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 四季度,将各镇街(园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统筹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
黄宇罡 |
协调监督科 |
罗柱洪 |
黄慧俐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信用激励约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等制度,强化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 |
一、二季度,研究制定方案,部署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 三、四季度,督促各镇街(园区)、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黄宇罡 |
协调监督科 |
罗柱洪 |
黄慧俐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七)推进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
推动镇街(园区)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助开展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包括危化品、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以及存在红色、橙色风险点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企业)隐患的排查、评估、治理工作;推动各村(社区)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对辖区的小微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委托管理;推动重点监管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
一、二季度,研究制定方案,部署推进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三、四季度,督促各镇街(园区)组织实施,推动各镇街(园区)、各村(社区),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 |
黄宇罡 |
协调监督科 |
罗柱洪 |
尚云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八)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 |
2018年,完成《东莞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暂定名)》立项申报和起草组织准备工作,力争《东莞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暂定名)》纳入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根据纳入立法计划情况及时跟进启动《东莞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暂定名)》起草工作。 |
一季度,出台推进立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机构人员、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以及相关保障安排,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推进立法工作。针对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咨询、论证工作。 二季度,针对立法项目的名称、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开展调查研究,确定立法项目的主体框架和重点制度。加强与立法项目涉及的企业代表、各级各部门、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先期凝聚最大共识。 三季度,开展必要的起草组织准备工作,形成立法项目建议书,向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立项申请。 四季度,强化与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沟通协调,力争《东莞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暂定名)》纳入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并依据我市地方立法程序,按照纳入立法计划情况及时跟进启动《东莞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暂定名)》起草工作。 |
陈武勇 |
法规标准科 |
杨降祥 |
萧伟昌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九)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突出重点行业企业,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建立符合各行业安全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运行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体系相对完备、保险服务覆盖全面、事前风险防范能力和突发事故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最终达至减少事故发生,分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风险,保障企业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 |
一季度,完成向企业推荐保险机构的工作方案的起草,牵头各有关单位稳妥有序推进招标工作。 二季度初,完成保险机构推荐工作,确定向企业推荐的保险公司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名单,推动建立并认真贯彻落实符合各行业安全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二、三、四季度,持续推进落实。 |
陈武勇 |
法规标准科 |
杨降祥 |
萧伟昌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
对全市剧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品种、用量)进行摸底排查,提出加强管控的措施。 |
一、二季度,开展全市剧毒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研究剧毒化学品使用的品种和地理分布、季节特点。 三季度,制定加强全市剧毒化学品经营安全的管控措施; 四季度,启动实施管控措施。 |
聂先强 |
行政许可科 |
施志钊 |
周宇良 |
安全监管三科、各分局 |
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分3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2018年拟对1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
一季度,选定2018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对象。 二季度,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项目采购,选定评估机构。 三季度,开展并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 四季度,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
陈武勇 |
安全监管三科 |
张利利 |
李小文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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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制度,督促企业组织辨识本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等制度,明确每一处风险点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控状态,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 |
一季度,制定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制度。 二、三季度,督促指导红色等级风险点危险源企业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 四季度,对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工作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
陈武勇 |
安全监管三科 |
张利利 |
郭秋朋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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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推动、配合经信部门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 |
全年推进,具体如下: 1.配合省经信委和省安监局做好搬迁工程相关调研工作。 2.根据省的有关政策,配合市经信部门制定我市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 3.加强与韶关翁源化工产业园对接,引导我市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 4.根据政策,加快推进我市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 |
陈武勇 |
安全监管三科 |
张利利 |
陈永康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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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约束管理。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通知》及《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
全年推进。每月收集上报拟纳入联合惩戒(包括“黑名单”)管理的信息,依托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与相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
黄宇罡 |
安全监管一科 |
吴春生 |
区淑君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十二)推动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四率”达标,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专项。 |
以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的21类行业企业为对象,按国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的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下简称“四率”)的目标,分两年完成。2018年末四率与目标要求相差不超过10个百分点。督促2017年5月1日前新投产但未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一季度,摸清底数。协商市统计、工商等部门协助提供21类重点行业的企业名单,督促各镇街(园区)分局组织村(社区)安全办核查正常经营且生产工艺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名单。制订下发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评价专项工作方案,确定整治对象,核查符合开展现状评价的企业底数。 二季度,核查四率,集中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宣传发动,推动下一步工作。依据现状评价专项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督促工作落实,通过评价的开展,有效减少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 三、四季度,分段达标。往年未开展定期检测及职业健康检查的,责令限期完成;督促其他企业在报告有效期内及时开展;至2019年末基本达到规划要求。 |
康仁非 |
安全监管四科 |
周家胜 |
丁嘉顺 叶智聪 |
各分局 |
(十三)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
一季度,制定进一步推动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文件,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等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协调承接标准化评审职能的社会组织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有关制度。 二、三季度,加强与工商、统计等部门的沟通,摸清冶金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最新底数;组织各镇街(园区)对辖区冶金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攻坚指导。 四季度,对各镇街(园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查漏补缺,补足短板,确保冶金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00%进入实质创建阶段。 |
康仁非 |
安全监管四科 |
周家胜 |
李志锋 |
安全监管一科、各分局 |
(十四)继续深入推进“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简称“三防”)专项行动。 |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争至2018年底实现全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工商贸)总数、死亡人数等指标同比全面下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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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总结2017年10月份以来开展的“三防”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以市安委办名义制定全市继续深入推进“三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三季度,督促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四季度,以市安委办名义组织开展“三防”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由各相关单位派出人员参加督查,总结工作情况并对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行推广。 |
陈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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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监察与统计科 |
陈炳照 |
吴思晓、张春伟、张扬晟 |
市各有部门(单位),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十五)加强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工作,逐步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 |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专题培训、片区座谈会、案件抽查等,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
一季度,组织开展对2017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专项行动。 二季度,邀请省安监局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业务骨干或市安监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就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直报等工作作专题培训。 三、四季度,开展事故卷宗专项检查行动,督促各镇街(园区)进一步规范事故档案。对事故多发镇街(园区)进行专项督导,不定期分片区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事故调查处理遇到的实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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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发布工作。 |
定期分析研判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分析事故特点、主要问题,提出预警防控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风险预警,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
分季度、分年度对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探究发展规律,形成季度通报的长效机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前后,对上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特点、防范措施及事故直报情况进行通报。有关通报同时抄送省安监局、市委办、市府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 |
陈武勇 |
事故监察与统计科 |
陈炳照 |
张春伟、 熊淑英 |
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 |
(十七)制定并推行实施《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根据实际及往年开展情况,确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执法工作日,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项目、单位和检查频次,精心编制《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推进实施。 |
一季度,研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安监局备案; 二季度至四季度,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汇总整理各相关科室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并作全局通报。 |
关平 |
执法监察支队 |
叶晃照 |
陈俊明、 何兆坚、 王伟东 |
各科室、各分局 |
(十八)牵头组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
拟制东莞市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协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中的相关问题,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办。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
一季度,总结2017年联合行动开展情况,制定2018年联合行动方案并召开联席会议。 二季度,协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中的相关问题,对各单位的开展情况进行半年总结。 三季度,协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中的相关问题。 四季度,对联合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
关平 |
执法监察支队 |
叶晃照 |
陈俊明、 何兆坚、 王伟东 |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分局 |
(十九)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 |
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各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验收、“回头看”、复评工作。 |
一季度至三季度,督促指导各分局完善标准化工作。 四季度,对2016年通过标准化的分局进行复评,对2017年通过标准化的分局进行“回头看”。 |
关平 |
执法监察支队 |
叶晃照 |
陈俊明、 何兆坚、 王伟东 |
办公室、法规标准科、各分局 |
(二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全员双随机执法”工作。 |
制定市安监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方案,推行重点行业领域“双随机”监督执法工作,力争在重点行业领域按随机抽查企业数占同行业检查企业数的50%落实,并组织开展“全员双随机执法”工作。 |
一季度,制定市安监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方案。 二季度至四季度,按方案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双随机”执法检查和“全员双随机执法”。 |
关平 |
执法监察支队 |
叶晃照 |
陈俊明、 何兆坚、 王伟东 |
各科室、各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