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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工作要点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6-1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东莞承前启后、转型跨越的关键阶段,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市委“智创优品、和美宜居”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围绕全省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和全市“治理效能建设”行动,在安全生产上力求“精准治理”,在防灾减灾上筑牢“立体防线”,在支撑保障上突出“数智赋能”,在队伍建设上锻造“过硬铁军”,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损失,持续推动应急管理效能迈上新台阶,努力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东莞实践不断取得新突破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安排,2026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在队伍建设上锻造“过硬铁军”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清晰思路、破解难题的有效办法、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在应急管理一线落地生根。

  2.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和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紧扣行政审批、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三个环节,严肃查处背后的风腐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各级干部下基层深调研,确保各项政策实施精准落地见效。

  4.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和廉政风险排查等机制,紧盯许可审批、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化建设、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执纪,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5.聚焦机关作风建设,着眼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细化举措,持续推动强作风提效率塑形象深化模范机关创建三年行动(2025—2027),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干部谋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崇廉尚廉敬廉文化。

  6.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强化纪检监督,持续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7.坚决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互联网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持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积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通过构建“政治引领、组织建设、研判预警、考核监督”四位一体的意识形态工作体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夯实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

  8.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在涉及民族、宗教、外事、工商联、侨联及港澳台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中,提高抓好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群众交往交流,推动基层统战工作与党群服务、社会治理有机融合。

  9.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门干部双重管理体制,协同镇街(园区)建强应急管理分局班子。

  10.完成监测预警指挥中心首批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入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实现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

  11.制定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计划,分专题、分对象开展业务培训,年底前针对领导干部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森林火灾扑救实战指挥等专题培训,针对监管队伍开展法律知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执法、工贸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森林防灭火和三防、灾情报送等专题培训,针对基层力量开展应急实操训练和安全巡查能力培训,针对企业关键人群开展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风险源管控、危险源管理、特殊作业管理等培训。

  二、聚焦本质安全,在安全生产上力求 “精准治理”

  12.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一对一”督促提醒进度较慢、事故多发的镇街(园区)、市级部门,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13.督促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及保温材料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精准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深查彻改、动态清零。

  14.全面推进城市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完成城市安全风险隐患管理系统建设,摸清全市风险隐患底数,实现风险隐患信息动态更新,提升城市安全水平。

  15.用好中央、我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我市年度综合性工作考核(涉及安全生产部分)成果,对照考核巡查(工作考核)反馈清单抓好闭环整改、“一案双罚”、责任倒查等工作。

  16.推进安全韧性城市建设,鼓励镇街(园区)积极参与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17.聚焦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设工程、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系统推进“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

  18.及时搜集国内各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持续关注极端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结合时段特点和我市实际,提醒督促有关镇街(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19.督促消防部门开展高层建筑、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健全消防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机制。

  20.压实消防部门工作责任,加强消防领域安全风险提醒,健全安全巡查中发现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处置机制,督促消防部门依法履职,形成隐患治理工作闭环。

  21.对职能交叉行业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及时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22.组织工贸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完成线上培训并测试合格,督促企业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知识、救援措施,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23.结合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安排安全监管人员、专职安全员下沉企业,全方位、多渠道引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事故隐患不排除不复产。

  24.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方式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专家问诊”服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帮扶,督促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我市重点领域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25.加强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评价报告质量抽查。

  26.会同市国资委,依托市属国有企业(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筹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支撑机构东莞市城市安全研究院,提供专业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

  27.组织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新出台实施的强制性安标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对企业隐患的排查能力水平。

  28.切实提升“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做好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工作,对培训机构进行双随机抽查,加强监管安全生产公共考试点的设置和运行,提升考试质量。

  29.用好用足“两新”政策,稳步推进危化品等高危产业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转型升级。

  30.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推动提升市、镇街(园区)两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隐患的能力。

  31.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指导帮扶,聚焦“两重点、一重大”等高风险企业,全面诊断企业安全水平,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工作,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32.推进立沙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督促指导立沙岛化工园区严格执行“十有两禁”要求,进一步完善智能化管控平台功能建设,提升园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深化园区封闭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人、车、物的全链条管控,切实巩固创建D级化工园区工作成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立沙岛分局落实;持续推进)

  33.开展化工医药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从生产、储存、使用等多环节入手,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举报奖励和联动机制,深挖违法线索,加大打击力度,持续营造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34.推动危险化学品气雾剂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危险岗位现场操作人员数量。

  35.强化跨部门协同,依托立项阶段联合审查机制,对涉及重点监管工艺、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的项目,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对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等进行联合审查。

  36.对新增市场主体,特别是纯贸易企业,依法严格审查其安全条件,并积极提供指导服务。

  37.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推行“执法+专家+服务”模式,指导帮扶企业实现事故隐患的前端治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分类分级实施年度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全市执法人员开展跨区执法,积极查办“一案双罚”典型案件;聚焦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执法。

  38.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主动介入镇街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镇街事故调查工作的指导,对于事故调查用时超出45天的事故,主动督促加快调查进度,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持续简化程序,严控调查报告审核时限;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专题培训,安排分局从事事故调查的人员参与省、市灾害事故调查评估工作,推动“学践”结合,在实践中提升分局事故调查工作水平。

  39.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加强数据质量管控,从严从紧持续把关,督促各分局严格落实“24小时入库”“7天上报”的事故直报时限要求;及时对我市事故暴露出的苗头性、规律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发挥事故统计分析的指导作用。

  40.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对备案率、公示率低的情况进行通报。

  41.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双奖励”工作,督促相关镇街和市有关部门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落实“双奖励”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三、坚持精准发力,在防灾减灾上筑牢“立体防线”

  42.提早部署开展2026年防汛备汛工作,强化行业部门为主导的专业巡查排查,全面排查整治“三防”风险隐患。

  43.组织编制出台《防暴雨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操作规范》《东莞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指挥流程表》等制度,实现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化,确保快速联动、高效处置。

  44.推动印发东莞市超强台风防御综合性工作指南,进一步完善灾害天气“五停”“五复”机制。

  45.督促推动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三防、地质灾害、地震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46.持续推动“三级书记抓三防”,提升完善“镇自为战、村自为战”能力,及时组织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47.推动落实防灾减灾任务,切实督导水务、交通、住建、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落实水工程规划及水毁工程修复、阻水桥梁重建、隧道涵洞监测、老旧危房检查、低洼地区排查、救灾物资前置等工作任务。

  48.细化市、镇、村(社区)三级林长责任清单,强化包保责任制,落实有奖举报、村规民约等群防群治机制。

  49.常态化推进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林区可燃物“五清”、林电共安和“2026猎火行动”,严打违规野外用火和涉森林火灾犯罪行为。

  50.强化森林特别防护期和重点时段火灾防控,完善林火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以水灭火”建设,进一步推动林火阻隔系统网格化和树种布局优化。

  51.发挥广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东莞驻防队伍优势,指导开展市、镇两级森林消防队伍练兵培训、实战演练;进一步规范镇村火情早期现场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52.统筹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森林防灭火“五进”宣传,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学习贯彻活动,提升依法治火能力。

  53.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常态化更新,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明确各部门更新责任,实现应急管理灾普数据共享,为灾害风险研判和应急指挥提供基础支撑。

  54.完善综合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联合市安委会、减灾委等有关行业部门,在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和综合安全风险防范建议,为各级各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55.动态完善基层“一页纸”应急预案,指导镇村两级结合实际修订“一页纸”应急预案,明确预警信号、转移路线、责任人、安置点等内容,确保简明实用、群众知晓。

  56.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印发实施《东莞市应急避难场所开放管理与安置保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避难场所认定备案,加强村级避难场所物资配备;组织完成一轮管理服务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避难场所开放保障能力。

  57.优化市级生活救助类物资储备布局,会同发改部门推进片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实现市级主要生活救助类物资前置储备,提升快速调运能力。

  58.强化灾情统计报送能力建设,充实市、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年度完成至少1次全员培训。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全域灾情统计、核查评估机制,确保灾情数据及时准确。

  59.组织实施巨灾保险,依据《广东省巨灾保险实施方案(2025-2027年)》,会同财政、金融等部门制定年度方案,做好承保机构选定、保费落实、理赔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巨灾保险在灾后救助中的作用。

  60.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发放困难补助和救灾物资,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

  四、强化实战实效,在应急指挥上汇聚“攻坚合力”

  61.加强部门协同、军地联动,优化完善应急指挥机制。

  62.强化市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建设,推动“防、储、处”三位一体平台使用,做到指令快速下达、信息实时反馈、资源精准调配。

  63.统筹推进应急抢险市级专业队伍建设和协作单位联动工作,制定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协作单位遴选认定标准,明确队伍职责、建设标准、调用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64.研究出台我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实施细则,为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65.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分级分类测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救援队伍申报为省级救援队伍。

  66.结合超长国债政策,推动立沙岛危化专职队更新完善专业抢险救援装备,重点强化专业性强、适用性好、救援效率高的特殊装备配备。

  67.持续开展桌面推演、“双盲”应急拉练演练,推动应急指挥各层级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指挥处置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高效、规范响应。

  68.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级各单位动态修订三防、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地震、危化、工贸等各类应急预案,并制定应急工作手册和流程图,提升各类应急预案实操性,让应急处置人员能够“一眼看懂、拿来就用”。

  69.依托新成立的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制定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运行工作机制,做好监测预警指挥有关培训,推进值班值守专业化、正规化。

  70.强化与市总值、公安、消防、交通、卫健等横向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实现突发事件信息实时互通,统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归口、出口。

  71.推进全市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充分发挥第一响应人就近、快速的优势,提升前端应急响应能力,实现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72.加强对市应急管理领域社会组织筹备工作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行业自律、资源整合与辅助支撑作用,搭建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协同联动的应急工作平台。

  五、推动转型升级,在支撑保障上突出“数智赋能”

  73.组织做好东莞市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主动谋划“十五五”期间的工作思路、重点工作、重点工程。

  74.强化视频会议、窄带宽带无线通信、卫星电话、无人机等通信保障,加强应急指挥技术保障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提升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

  75.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攻关,探索“人工智能+应急管理”应用场景创新试点,提升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

  六、厚植法治理念,在多元共治上构建“全新格局”

  76.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出台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技术指导文件,进一步完善立法条款的实操性。

  77.深化法制审核协同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分局深度参与案件审查,强化实战能力,压实法制审核责任。对各分局开展“全覆盖”实地督导检查,对在办案件进行抽查,对已办结案件实施“回头看”复查,通过全流程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开展精准化“以案普法”,结合法制审核常见问题,在实地督导中同步进行法治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将普法融入日常检查,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公信力与社会效果。

  78.强化安责险政策统筹与宣传引导,着力推动安责险提质扩面,规范承保流程。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完善事故预防服务评估机制,加强对服务质量的行业监督,统筹用好事故预防经费,提升隐患排查专业化水平。聚焦基层落实与服务实效,切实提升企业参保积极性和风险防控能力。

  79.加强宣传策划与联动,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应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与展播,联合市安委办成员单位、主流媒体,探索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和联合行动机制,打造“市安委办统筹、行业部门分工、属地全面落实、企业主动履责、社会广泛参与”安全宣传格局。

  80.全力推动市应急消防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加快施工进度,强化安全质量,确保按时建成并投入使用。

  81.贯彻落实《东莞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表》,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82.指导镇街(园区)强化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服务,平时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应急时做好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等工作,做到应消合一、防救一体、一队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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