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好转。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21起,死亡297人,同比分别下降11.1%和上升2.8%。其中,轻工、机械等八个行业发生事故34起,死亡33人,同比分别下降19%和15.4%;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现将我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2019年工作计划汇总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调整市安委会成员,除由市长担任市安委会主任、常务副市长担任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外,增加联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7位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市安委会副主任,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协调督办职能;明确园区、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由领导班子副职中排名第一位的领导担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要求,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列为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内容,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对中央、省、市属国有企业和分管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园区、镇(街道)主要负责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村(社区)主要负责对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和小作坊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推进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请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别从责任、体制、法治、防控、基础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方向性、制度化的顶层设计。
(四)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监管基层基础。从资金投入、队伍建设、执法装备、技术支撑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安全监管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按照镇街(园区)综合实力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档,由镇街(园区)每年分别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配备不少于30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成立村(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在各村(社区)配置不少于1-1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镇街(园区)分别安排不少于8辆、7辆、6辆和5辆机动车;通过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管控工作,推动村(社区)聘请安全顾问单位。
(五)进一步推动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以市安委会(办)名义在全市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夏季安全综合整治、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全市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627490家次,责令停产、停业、停工4168家次,暂扣或吊销证照199个,关闭企业824家,累计罚款6605.05万元;“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5676人次,开展联合行动785次,检查包括餐饮场所、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生产经营单位72062家次,发现使用“环保油”单位1967家,整改隐患1629家,查封场所25处,查扣“环保油”41527公斤,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单位27家。
(六)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突出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30910个,检查95576次;查处一般事故隐患88279项,同比上升12.96%;实施行政处罚1475次,同比上升48.09%,其中,经济处罚1081次,处罚罚款4572.3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9.18%和64.15%。
(七)进一步强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完成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点危险源评估分级工作,印发了《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租赁行为、危险化学品罐区、散装汽油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黑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13人次,排查涉黑危险化学品587处,查处涉黑危险化学品826.62吨,排查涉黑烟花爆竹396处,查处涉黑烟花爆竹约20.08吨,罚款351.73万元。
(八)进一步强化了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开展了有限空间确认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7867人次,检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3032家次,查处问题隐患8046项,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745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56家,罚款24.595万元;开展了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共监督检查粉尘企业1557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84家,限期整改企业1039家,罚款82.28万元;开展了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企业专项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567人次,检查涉氨制冷企业164家次,查处问题隐患241项,责令限期整改企业82家;开展了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共检查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107家次,查处问题隐患526项,责令停产整顿2家,罚款10.7万元。
(九)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七进”、“心系安全”十大安全生产卫士评选等系列宣传活动,每月出版两期《东莞日报·安全生产导刊》,联合东莞广播电视台《平安东莞》栏目组推出安全生产系列专题片,印发《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致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公开信》,传递安全生产理念。“东莞安监”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突破30万,在全国安监系统微信平台排名稳居前十,全省安监系统微信平台排名稳居前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市场主体量大面广、类型多样,而且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差、事故隐患多、监管难度大,安全生产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意识不强。二是传统产业处于转型期,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呈高发态势,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类型事故多发频发,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数量庞大、隐患众多。三是随着商事登记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现有的监管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下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从服务机构改革大局,坚决做到在机构调整、职能划转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档、不弱化。2019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堵塞监管漏洞,清除监管死角,填补监管空白,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同时,督促各镇街(园区)及时落实经费、人员、装备和技术支撑等保障措施,确保市、镇、村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落实到位。
(二)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按照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对标国家有关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评价细则,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研究出台我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和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我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三)推进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全面调查分析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领域政府部门在信息报送、现场指挥、装备物资、应急专家等4个方面的现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需求,形成评估报告,以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事故灾害发生后,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能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四)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严把危险化学品许可准入关,对已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大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电子地图,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继续对1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全市250家生产经营单位的500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进一步强化冶金等行业安全监管。深化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打击消除一批粉尘涉爆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进一步梳理建立需要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与不需要人员进入作业的企业台账。继续推进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处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安全隐患,加强风险管控。持续实施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精准监管执法。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探索规模以下企业创建标准化的方式与路径,逐步推动中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安全生产警示周、安全生产“回头看”及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作用,组织实施年度联合执法方案,形成执法合力。严格依法办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移送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实施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执法监察队伍素质提升、执法监察装备配置、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基层执法监察体制建设等工程,全面提升执法监察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