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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安全监管局参加全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会议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2-02-20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市安全监管局参加全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会议

 

 

2012年度全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会议于214在肇庆市召开。会议总结了2011年全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部署了2012年工作任务,并就贯彻落实《关于矿山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座谈。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寿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章云龙作总结报告。东莞市安全监管局由康仁非副局长带队,监管一科的蒋建华科长和应急指挥科的陈炳照科长参加了会议

2011年全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建设年的部署,以加强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扎实开展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全面推进。韶关、清远矿山救援基地全面进入施工阶段,预计今年年中可投入使用,肇庆、河源矿山救援基地先后落实了建设用地,正在规划设计中,梅州市正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二是矿山救援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出台了《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救护队建设与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矿山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三是矿山救援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共组织306人(次)参与矿山企业预防性安全检查,共检查矿山企业215家,查出事故隐患485处。四是矿山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所有矿山企业都能编制应急预案,85%的企业开展预案评审、备案,部分大中型矿山企业成立应急机构,组建了兼职矿山救护队。

章云龙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指出:一是各地要学习领会,掌握《通知》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二是各地要扎实开展《通知》宣贯工作,狠抓落实,争取矿山企业对救援服务收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各地要配合矿山救护队做好矿山救援服务收费工作。四是各地要及时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会议还讨论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救援服务费暂行管理办法》(初稿)和《广东省矿山救援协议(范本)》

冯寿宗就进一步加强领导、抓住机遇,稳步推进我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扎实开展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强化大局和机遇意识,认清形势、寻找差距,牢牢把握有利形势和条件,做好新形势下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突出抓好矿山救援基地、队伍建设和矿山救援服务工作,强化落实,推动我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再上新水平。

    会后,东莞市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目标,实事求是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开创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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