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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35G/2026-0009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3-26
名称: 公告(张仕品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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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张仕品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发布日期:2026-03-26  浏览次数:-

张仕品(身份证号码:421181********9475

本机关于2026224日对你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岭)应急执行催告〔20261因通过电话通知、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东岭)应急执行催告〔20261内容如下:

本机关于2025813日对你(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东岭)应急罚〔20259号尚未履行,你(个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个人)

立即履行以下行政决定: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加处罚款决定(东岭)应急加罚〔20251号),合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缴至指定银行账号东莞市财政代罚款专户。

如你(个人)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