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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35G/2025-0028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6-04
名称: 公 告(东莞市井汶商贸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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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东莞市井汶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6-04  浏览次数:-



东莞市井汶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P23N

本机关于2025519日对你单位作出《加处罚款决定书》(东朗)应急加罚〔20254,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加处罚款决定书》((东朗)应急加罚〔20254)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5311日发出东朗应急罚〔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罚款伍万玖仟元整大写要求于2025326日前履行。你单位截至2025519日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加处罚款伍万玖仟元整大写。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向账号市财政罚款专账缴纳依法加处的罚款。

附件:《加处罚款决定书》((东朗)应急加罚〔2025〕4 号).pdf


联系人:陈沃轩联系电话0769-82816265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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