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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35G/2024-0042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9-06
名称: 关于我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业条件情况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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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业条件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6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通知》)要求,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管理,2024715日至831日我局对全市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核查,发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和《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DB44/T 2486-2024)要求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详细名单见附件)。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有关机构在不具备法规标准及国家、省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的条件前,不得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业务。机构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后可登录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平台https://pxjg-gd.i-aq.cn/pxjgYwpt/home/index重新提交申请,向我局进行书面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名单.pdf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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