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路面内涝积水防御工作方案》于2023年8月24日公布实施。本方案旨在减少强降雨导致“城市看海”“水浸车”等现象,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内涝积水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方案》从路面内涝积水的适用范围、内涝积水点及“三人小组”定义、职责分工、值守启动条件、三阶段(雨前、雨中、雨后)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台账、编制内涝点和积水点“一页纸”预案、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宣传培训及工作纪律等相关工作要求各方面规范了路面内涝积水各环节工作。
《方案》明确,内涝积水防御工作是指对受暴雨、洪水等因素引发路面内涝积水灾害的预防、现场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三人小组”是由水务、城管、交警或水务、交通(公路)、交警等三个部门组成,负责易涝点、积水点的预防、现场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为提高部门联动水平,《方案》规定由水务部门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防御工作,制定台账和预案,督促“三人小组”成员及时到岗履职,按要求报送积水处置情况信息;城管、交通(公路)、交警等部门,要服从组长(水务部门)的指挥。
《方案》要求,当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信号后,预警影响区域的“三人小组”在30分钟内到达易涝点(隧道、涵洞)、积水点现场开展工作。内涝、积水应急处置工作分雨前准备、雨中值守以及雨后善后三个阶段工作。
《方案》要求市镇两级水务、城管、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易涝点(隧道、涵洞)、积水点以及责任人台账并动态更新,完善“一页纸”预案,制定本行业工作方案;指挥中心要加强与消防、供电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联合处置灾情险情;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和培训,提升智能化管理。
同时,《方案》明确对于未按时间、范围、人员等要求执行易涝点(隧道、涵洞)、积水点处置的,市镇两级三防指挥机构要及时对有关镇村、部门等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因未落实相关工作要求造成灾害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视情追究有关责任。《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