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为东城、虎门、麻涌、常平、塘厦等5个培训点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配送午餐。就餐人数根据培训实际情况,由双方提前沟通。服务公司(采购人采购提供送餐服务的公司,下同)应提前准备足量食材以备开餐,送餐期间服务公司应将菜品送至配送地点,不得出现菜品不足,菜量不够等情况。
二、配送地点
东城、虎门、麻涌、常平、塘厦等5个培训点。
三、服务时间
午餐送达时间不迟于11:3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餐标及付款方式
按照不高于40元/人/份报价。该报价包含服务期间的所有成本。如餐具、运输及人工费用等。项目合同期内,按照服务公司报价,就服务期内实际发生数量,以及服务公司开具的正式发票进行结算。
五、配餐要求
服务公司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一)配送点及餐具。服务公司应根据采购人拟定的配送服务时间要求之前,把加工好的饭菜分别装入专用的保温容器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为保障送餐保鲜及突发应急时的时效响应问题,要求服务公司设立的配餐场所(或门店)至配送地点路程不超过半小时车程。(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百度或高德地图的路程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公司配餐时采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规定的一次性餐具,绿色环保、对人体无害的产品。包装要求:饭、菜、汤须分开打包。
(二)配餐标准:餐食须为即日当餐烹调,每餐各2个主荤、1个素菜、汤、主食等。每份每餐品种要求及分量不低于:主荤250克,荤素比例为9:1;素菜150克为时蔬;主食为米饭,米饭350克;或服务公司在相应餐标标准内要求的其它品种及分量。
(三)食品质量要求。服务公司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提供的供餐产品的原材料符合下列质量标准:
一是服务公司不得采用转基因食品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辅料,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调味料以及禽畜肉类、果蔬、水产等食品原材料必须有供货商资质证明、每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
二是服务公司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料以及人工色素调味料;不外购散装熟食品;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食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腌制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
三是食品原材料的选用要求:大米为上等优质靓米;食用油为优质品牌花生油或玉米油;瓜果蔬菜为新鲜的瓜果蔬菜。食品原材料应达到营养、新鲜、卫生,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接受采购人的不定期检查、抽检。
四是食品材料管理要求:服务公司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所采用的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为新鲜、在保质期内、且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若发现所供应的食品存在腐烂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重新供应配送。
五是食品溯源要求,服务公司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应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
菜品原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蔬菜类:无黄叶,无腐烂,无泥沙,新鲜,无浸泡。有服务公司的购买日期记录。
水果类:新鲜无腐烂,无碰伤。有服务公司的购买日期记录。
肉类、海鲜类:无注水,有服务公司的购买日期记录。
粮油、副食干货类:无霉变,水分标准及杂质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佐料类:新鲜无霉变,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饮料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如采购人需要服务公司配合完成其他餐饮加工工作的,服务公司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服务要求
(一)服务方式:服务期间,若服务公司未经采购人允许将该项目进行二次分包的,以违约论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投标时须提供独立承诺函)。服务公司需无条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服务人员
1.服务公司配备的服务人员均应为身体健康,经过卫生培训教育具有健康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
2.在服务期内的疫情期间,服务公司应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定期进行防疫检测。(投标时须提供独立承诺函)
3.服务公司的服务人员需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装(包括:衣、帽、鞋、口罩等),并穿着上岗,工作服装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
4.在服务期间内,服务公司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险、工伤责任险及其他服务方面的风险。
七、采购人和服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一)服务公司具备经营食堂的相关证照,有完善的管理机制,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服务承诺、业务与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各项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应自行组织完善。
(二)合同期内服务公司经营的餐品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伤者治疗费,赔偿金等)及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三)所有食品运输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
(五)采购人发现食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变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服务公司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
(六)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拒收。送货数量与订单不符时:多送部分有权拒收,少送部分在0.5小时内补货送到。
(七)食品一经抽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如已对采购人造成利益损害的,采购人将按照法规要求经济补偿及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八、投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鉴定报告样式等基本情况介绍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封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联系人:陈艳芬;联系电话:0769-22229220。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即日起至2023年6月4日17:30截止。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