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202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五进”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知识宣传活动,我局计划统一定制、采购一批宣传物品,用于宣传活动有奖互动环节。
二、宣传物品质量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保证所有物品需具备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三、宣传物品交付时间要求
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统一向我局交付定制的宣传物品,并送货到指定接收地点。
四、宣传物品清单
根据活动宣传形式需求,特定制、采购不同奖品,具体数量如下:
五、投件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现公开征集本项目供应商,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宣传礼品销售、定制等资质或经营范围。此项要求提供营业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有承接、参与政府部门相关宣传咨询活动宣传物品定制、采购,对具备安全生产宣传普法活动宣传物品定制经验的优先考虑。此项要求提供相关工作经验佐证材料,如有关照片、设计方案等。
(三)需在东莞有服务机构。
(四)提供本项目所有物品的效果图、产品规格说明、合格证书等资料。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方式以固定价格形式,即以我局核定的外包项目(包括:购置费、设计定制费、送货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的所有费用。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0元整。
七、投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具体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封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联系人:余婧;联系电话:0769-22229196。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17:30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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