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35G/2021-0019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4-07
名称: 2021年应急管理顾问机构项目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0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2021年应急管理顾问机构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7  浏览次数:-

  为吸纳熟悉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以及紧急救援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团队,参与应急救援体系相关法制建设、政策与信息解读、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预案演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工作,为应急管理特别是应急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库保障。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计划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应急管理顾问机构协助开展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预防预警、应急值守、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心理干预、善后管理等工作,在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指挥处置建议及原因分析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集体智慧,利用专家的经验,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决策水平。现就下列项目邀请合适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应急管理顾问机构项目;

  (二)项目内容:研究提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建议、协助开展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预防预警、应急值守、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心理干预、善后管理等工作,在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指挥处置建议及原因分析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

  (三)项目采购方: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形式和供应商资格

  拟采用自行采购形式征聘应急管理顾问机构,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建立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拥有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地质灾害管理、消防、三防、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心理干预等领域专家不得少于30人,其中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0%;上述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投标时需提供专家聘书等材料,可不全为专职人员);

  (三)需在东莞设有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及办公条件;

  (四)具有类似项目经验优先(投件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服务时间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中的服务期限为准。

  四、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

  (一)服务范围

  1.协助开展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突水平;

  2.协助开展预案演练,对全市性专项应急演练提供专家全程指导;

  3.协助开展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工作;

  4.为应急救援的现场处置、指挥决策、善后管理等提供专家支持;

  5.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学术交流。

  (二)服务内容

  根据以上服务范围,计划在2021年度完成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针对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处置协调、考核督导等职能建设开展不少于2次实地调研,形成1份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应急指挥调度能力的报告;

  2.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专家指导意见,制定应急管理人员应急培训方案,并在2021年开展1次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大队应急心理管理能力培训;

  3.协助组织1场应急救援学术论坛,并邀请国内相关领域应急救援著名专家、教授参与;

  4.为市直部门牵头组织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救援演练提供不少于3次专家指导服务(具体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协商完成其他临时性事务。

  (三)工作方式

  1.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络视频、文书、现场参与、参加会议、面谈等方式及时处理采购方交办事务;

  2.采购方需要应急管理顾问到场协助工作时,东莞市范围内1小时之内到场参与工作。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方式以固定价格形式,即以采购方核定的外包项目(包括:本需求书第四项所列事务费用、通讯费、东莞市内的交通费、税费)的所有费用,即使因工作需要中标供应商增加顾问服务工作量,费用亦不作调整。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00元整,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的投标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拒绝。

  六、其他事项

  (一)在服务协议执行过程中,由采购方负责的工作临时须要转接给中标供应商负责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二)项目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同意采购方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三)年度合同结束前1个月,双方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统计、核算及绩效考核,并以此作为项目经费结算的依据。

  七、投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应当按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具体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闭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科。联系人:罗文彬,联系电话:18929266868。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起至4月13日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